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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訂購客戶禮品前,重新核對收禮政策

再次訂購客戶禮品前,重新核對收禮政策、過往禮品價值與時機,並確保收禮決定對應這次具體贈禮提案。

藍灰色桌上,三本深藍、鼠尾草綠及米色素面布面筆記簿旁放有兩張空白卡片
三本素面筆記簿斜向排列,旁邊放有兩張空白卡片。 AI 生成文章示意圖;產品與流程僅供示意。

在將再次向客戶贈禮的選擇轉為採購申請之前,應重新核對收禮人所屬機構的收禮政策。收禮人可能想再要一本筆記本,但過往禮品、不同的估值基準或目前的業務時機,都可能改變這次具體贈禮提案是否可被接受。上一季的致謝回覆只提供過往紀錄,不能回答這一季的問題。

開始時,應已確定擬贈送的實體禮品及預定收禮人所屬機構。內部計畫資格與收禮人的選擇是兩項不同的參考資料。這裡需要的成果是一份再次贈禮的許可確認紀錄,載明下一次贈禮所適用的實際政策參考、相關過往贈禮提案、擬議價值、時機問題,以及可確認回覆者身分的答覆。

確立這次贈禮適用哪項政策

向收禮機構的授權政策聯絡人索取適用書面政策的現行版本,或可確認回覆者身分的釐清說明。列明機構、相關情況下的收禮人職務、實際贈禮者及擬議場合。熟悉的聯絡人轉換機構或職責後,不應假設仍受同一政策規管。

在採購工作表中使用合成收禮人代碼,並將授權聯絡人的資料分開保存。記錄政策來源,以及誰可回答政策適用問題。若舊活動工作表上抄錄的限額沒有列明所屬機構、期間或核准條件,就不足以作為依據。

英國單一來源規管辦公室(Single Source Regulations Office,SSRO)提供了一個適用範圍有限的例子。其於2021年1月14日更新的禮品政策(英文)涵蓋累計價值、原因、時機,以及接受和拒收禮品的紀錄。這些是該機構公布的規定,並未提供通用上限,也未授權其他機構的員工收禮。

以相同基準計算過往禮品與擬贈物品

加總價值前,先向政策負責人確認哪些項目算作禮品、如何歸類贈禮者或來源、適用哪個期間,以及如何估值。確認現有過往紀錄是否涵蓋該範圍。客戶經理自己的紀錄可能漏掉其他獲授權團隊曾提出的贈禮;不完整的紀錄應繼續標示為不完整。

將採購成本與按政策評估的價值放在不同欄位。美國內政部的禮品指引(英文)在其聯邦適用背景下,採用收禮人所面對的零售市場價值,並列有同一來源的累計條件。這說明批發發票未必能提供相關價值。本文沒有採用美國內政部任何以數額表示的收禮額度;適用基準必須由實際收禮機構的政策負責人確立。

在價值旁保留物品描述。如果提案由筆記本改為盒裝禮品套組,應將修訂後的提案交回估值,而非直接沿用筆記本的紀錄。如政策負責人需要更多資料,應準確記錄缺少什麼,以及誰能提供。不可只為完成活動名單,就估算一個有利於通過的金額。

另行詢問時機是否合適

數值比較與收禮決定應各有自己的欄位。向政策負責人詢問,實際場合或業務關係是否帶來限制,或需要進一步核准。透過授權聯絡人提供相關事實,不必為收禮人的僱主蒐集不必要的完整檔案。

例如,已知的合約審查,可能是實際政策需要考慮的事項。按政策負責人所述範圍記錄其答覆,包括條件或拒絕。不要自行訂出通用禁收期間,也不要判定是否違法。如需法律或倫理方面的解釋,必須先由適當且具資格的負責人釐清,計畫才可據此採納該贈禮提案。

逐一檢視三份已選定的筆記本禮品

這個例子的一切均屬虛構,包括政策、收禮人、價值及決定。政策P-4規定,在其計畫年度內,每名按政策界定的贈禮者有60 CU的累計上限,並另行限制在合約審查期間提出贈禮。CU代表虛構貨幣單位。三名收禮人均已選擇筆記本N-6,其按政策評估的價值為24 CU,採購成本則為11 CU。

同一名虛構政策負責人按P-4審閱贈禮者G-1的三份贈禮提案。下表記錄的是該負責人的回覆,並非由算式自動產生的決定。

收禮人代碼P-4適用期間內的過往禮品價值擬贈禮品的政策估值累計價值時機評估結果可確認作出者的贈禮決定下一次申請的處理方式
R126 CU24 CU50 CU負責人未發現限制負責人確認這次具體贈禮獲准一份有依據的計畫申請
R245 CU24 CU69 CU本例未評估時機擬議贈禮沒有已記錄的核准暫不納入有依據的申請,等待計畫決定
R30 CU24 CU24 CU已確認有正在生效的合約審查限制負責人拒絕這次贈禮這次贈禮缺乏提出申請的依據

R1的26 + 24 = 50 CU,而另行取得的負責人確認,才提供了收禮依據。R2的45 + 24 = 69 CU。至於R3,即使低於虛構上限,也不會消除已記錄的時機限制。雖然三人選了同一物品,結果只有一份有依據的計畫申請。

若使用11 CU的採購成本,回答的便是另一個問題,亦會錯誤呈現P-4明定的估值基準。協調人也不應將R2缺少核准的狀態轉為確定的法律結論。應如實保留虛構紀錄所能確立的內容。

將回覆帶入下一次禮品申請

在後續採購決定之前,將有依據的贈禮範圍交給計畫負責人。保持拒絕、資料不全與待決的贈禮提案清楚可辨。客製化促銷禮品指南(英文)涵蓋較廣泛的訂購階段;這份紀錄只提供收禮政策方面的參考資料。

改送其他禮品或回覆不送禮,都需要各自獲授權的計畫決定。不要拆分贈禮、改換贈禮者名稱,或改送給親屬來規避限制。跨入另一個曆年,也不能取代核對政策實際適用期間及條件的工作。

只保留將這次贈禮與往後持續舉辦的活動連結所需、且獲准保留的參考資料。另行議定存取權及紀錄處理方式。提出禮品報價查詢(英文)時,說明有依據的產品範圍及尚未確定的數量決定,不傳送收禮人僱主的紀錄或私人過往資料。任何必要的受限證據,都應透過授權管道另行安排。政策方面有依據,仍不代表已決定供貨情況、價格及採購授權。

常見問題

去年接受禮品,是否代表可以再送一份?

應使用現行政策,以及涵蓋新贈禮提案的決定。過往收禮是相關歷史資料,但其價值、期間、贈禮者與場合可能不同。在計畫將再次贈禮視為有依據的申請之前,應請授權政策聯絡人釐清這些差異。

政策應採用我們的批發成本,還是其他價值?

請收禮機構的政策負責人指明所需基準,並認可所採用的價值。另行保留採購成本。虛構P-4例子中,即使筆記本的採購成本為11 CU,比較時仍應使用24 CU的評估價值。

如果收禮人選了禮品,但所屬機構拒收,應怎麼辦?

將已作出的選擇與被拒絕的贈禮提案保留為兩項不同事實。不要將該提案納入有依據的採購申請,並就下一步回覆取得獲授權的計畫決定。收禮人的偏好不能推翻機構已記錄的限制。

低於明定上限的贈禮,是否仍可能需要時機方面的決定?

如果適用政策有此要求,就需要。在虛構P-4中,R3的24 CU贈禮因負責人確認的合約審查限制而被拒絕。應記錄實際政策負責人的回覆,而非將符合上限的總額視為核准。

資料來源

洽詢與本文相關的採購需求;服務頁目前提供英文。下次訂購客戶禮品前,重新核對收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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